成立企业的注意事项,在注册公司的过程中,很多创业者都会面对这样或者那样的一些问题、麻烦与困惑,每当到了这个时候,创业者们都会产生同样的苦恼,下面来看看成立企业的注意事项。
成立企业的注意事项1
一、注册公司要注意这7个重点
1、经营范围不要写太多(写多了,税种也越多)
2、注册资金并非越高越好(越高,承担责任越大
3、公司名称可以变更(可以先注册后变更)
4、公司股权分配记住(67%、51%、34%、10%)
5、公司注册完30天内,记得去做税务登记
6、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基本户,但是一般户可有多个
7、公司没业务也需要每个月正常报税(零申报)
二、如何合理安排股权占比?
1、67%(三分之二)绝对控制权:公司重大决策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51%(过半数)
2、相对控制权:除公司重要事项外,应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一般应经股东会股权占比过半数同意,即可实施。
3、34%(三分之一)重要事项一票否决权
4、10%(十分之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权、主持权、董事会临时会议提议权、解散公司请求权
5、10%以下股东基本权利保障权
三、公司起名注意这9点
1、提前想好3-5个名字备用(避免核名通不过)
2、企业名称规范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3、同一地区同行业名称不能重复
4、起名时不能带阿拉伯数宇、拼音宇母、特殊字符、外文
5、起名字不能触犯驰名商标、混清知名公司使用名字号
6、预查通过名称是第一步,最终要通过网上申请阶段才能确定
7、变更过的企业名称1年内不可用,注销过的.名称1年内不可用,被吊销未满3年的不可用;
8、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公司名称,需要在最终注册地进行二次核准后方可使用;
9、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公司名称,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前,不可以调整股东
成立企业的注意事项2
一、成立公司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公司成立是指对已具备法定条件,完成申请程序的公司由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从而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成立日期就是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
新公司成立后的主要注意事项就是税务方面。关于税务,首先是要进行税务的登记;
第二是带着公司全套资料、公章、租赁合同、领营业执照时的《新设立纳税人须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银行开户;
第三:到银行去拿《开户许可证》时顺便签扣税协议,签署扣税协议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第四:首次领用发票,要先经过票种核定,可以网上申请也可以窗口办理,核定完票种之后,到国税局购买税控设备并进行发行;
第五: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就算是不经营不开票的公司也要建立财务账簿。自公司筹备成立开始,就可以建账,而且筹备期的支出都可以计入,可以委托税务公司代理记账,一般来说,税种生效后就应当进行纳税申报,没有业务往来的筹备期也应当进行“零申报”,不设置企业账簿属于违法行为,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公司成立的要件
(一)实质要件。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实质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要件。公司类别、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组织机构。
2、设立人要件:
(1)公司设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自然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法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无限责任公司股东,或合伙中的合伙人及其他无权利能力的社会团体,不得以团体名义作为公司设立人。
(2)设立人人数要件:公司设立之初的人数规定,各个法律有所不同。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的惟一股东是根据国家授权而进行投资的政府机构或是具有政府职能的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设立人,其中过半数的设立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少于五人,但应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3、设立人出资要件。在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国家里,设立人的出资要件,法律无明确严格的规定。而我国是实行资本确定原则的国家,对设立人出资要件,有严格、详细的规定。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均不得低于公司法第23条、第78条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2)出资手段方面,法律允许用货币以外,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同时又规定,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
(3)设立人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设立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同时,注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时全部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向社会募集。第四,禁止“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
4、设立行为要件。
(二)程序要件。
公司成立的程序要件,包括申请设立登记和有关注册登记机关审查,发照登记等程序。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司的登记工作实行分级管辖的原则。
1、申请设立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在公司全部股东出资缴纳之后或股份有限公司在创立大会结束之后的30日之内,向有关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设立公司应报送的文件。
2、登记机关审查,发照登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设立登记申请及其报送的文件进行审查,并收取公司设立登记费用。经审查,对符合公司法所定条件的,进行设立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即成立。
以上就是成立公司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的解答。创业者在注册公司前要了解公司注册的相关政策和流程,预计在公司注册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有利于顺利的完成公司注册。其实在成立公司是需要注意的地方远不止上面介绍的这些,如果您需要这方面的帮助,欢迎在线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他们将为您解答疑问。
成立企业的注意事项3
成立公司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均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2、出资手段方面,法律允许用货币以外,可以用货币计算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同时又规定,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
3、设立人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设立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同时,注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时全部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向社会募集。
4、禁止“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若有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成立公司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但是关于成立公司过程中需要办理的手续和需要的材料需要经历的过程却是非常繁琐非常浪费时间的,非专业人士很容易模糊不清。建议这其中涉及到办理证件的问题可以寻找正规三方代理机构进行授权代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