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要求交出客户资源

时间:2024-04-25 12:54:41
老板要求交出客户资源

老板要求交出客户资源。在我们通过人才市场来寻找适合自己的岗位工作时,总会发现一些单位要求应聘者拥有相应的行业资源或客户资源。那么,老板要求交出客户资源合理吗?

  老板要求交出客户资源1

01 某营销总监带资源入职,何以结果悲凉?

话说某营销总监应聘到A公司,因为声称有自己的大量客户资源,所以获得高薪,以及公司的高期待。

A公司是生产某类化妆品的,当然是通过渠道代理商来销售。公司产品销路不畅,正期待这样具有客户资源的人入职呢。所以入职之初,老板很高兴,营销总监当然也踌躇满志,以为凭着他的客户资源,再加上公司的产品不错,一定就能打出一片新天地,为公司获得销量增长,为自己获得更高收入,为客户获得更好产品。

由于该营销总监相信A公司的产品是品质好的,没什么问题的,入职后,经过初步确认,就给原来和自己相处不错的一些代理商打了电话,希望考虑下自己新运作的品牌。

由于有感情因素,再加上支持政策到位,产品价格也比较合理,当然就有一些客户动心了。

可是,令这位营销总监始料不及的是,该公司产品品质严重不稳定,品质管理无标准,售后服务压根就不到位。而售后服务看似是销售部门的事情,但是本质上仍然是公司经营行为。一个入职不久的营销总监,哪里可能对售后服务大刀阔斧进行调整呢?话说要用费用、要建立流程,要调整规定的地方多了。最终的结果就是:

  

在刚开始的喧嚣过后,在开始阶段的客户资源引入之后的短暂欢愉期之后,公司就陷入了过去的老毛病,质量控制始终做不好,客户投诉居高不下,营销总监几乎一人要面对来自生产、品检和物流方面的对接压力。

可是,偏偏公司对营销总监信任度有限,授权不足,所以这位想大刀阔斧获得改变的营销总监,不但得罪了行业内和他关系好的大部分优质客户,而且在公司中做得十分狼狈。客户对他不满,公司内部也认为他的所谓规范化与标准化要求过分,各种矛盾叠加,销量也无法达成预期,老板对这位营销总监也颇有微词,于是乎,这位营销总监最终只能黯然离职。

02 想借用应聘者资源的公司,通常都是经营管理毛病一大堆的公司

在我的印象中,那些想借用应聘者资源的公司,通常都有各种各样的毛病。

这种公司一般目光短浅,急功近利,看的就是应聘者所具有的资源,而不是他们的个人能力;公司总想走捷径获得快速发展,而从来没想过自己的品牌是不是应该认真培养,认真升级;从来没想过为什么不应该凭借自己的产品所散发出的吸引力招徕客户,而只是想着杀鸡取卵,用完即丢。

有这种竭泽而渔的毛病,有这种鼠目寸光的弊病,公司经营者的眼光、魄力和视野也就可见一斑了。

话说在建材行业,类似的企业很多;在机械设备行业,类似的企业也很多。有些公司通过猎头来寻找合适的营销总监,同样要求对方必须有一定的客户资源。

对此我能说什么呢?我只能说这类公司也太没骨气了!

某涂料公司,每年销售人员的离职率,始终居高不下。但是如果你初步了解的话,就会发现该公司给销售人员的待遇还是蛮高的。刚刚入职的区域经理,月薪都在7K以上,可是干不了3个月,最多4个月,这些区域经理就走人了。

  

为什么如此高的薪酬,却留不住区域经理呢?严格说,不是留不住,而是要赶走。

该公司之所以给区域经理以高薪,盘算的.就是拿到区域经理手里的客户资源。所以用高薪做诱饵,用高薪做驱动。如果区域经理手里的资源被利用得差不多了,就一脚踢开;如果区域经理压根不想用或者没什么客户资源的话,当然不到两个月就被赶走了。

公司盘算虽好,但是无奈经营却一天不如一天,而且这种总想低成本撬动行业资源的做法,很快在行业中就传开了,导致公司声誉很差。

03 想通过“借用”人家的资源来成就自己,要看看自己配不配

每当我看到“拥有一定的行业资源背景和客户资源”这种对应聘人的过分要求时,就会感到这种公司实在是没出息。

真正有出息的公司,是要靠自己品牌、产品和服务的吸引力,靠自己对客户的真心,靠自己对市场的把握能力,靠产品的竞争力和企业的系统优势来获得客户资源的。

有些公司虽然短期内靠所聘用人员携带的资源得到了业务增长,但是从长期看,由于其真实的品牌运营水平所限,由于其真实的产品竞争力所限,由于其真实的客户服务与配合能力所限,导致即便想通过“招聘”这个捷径来解决获客问题时,客户有了,企业却把握不住;或者优质客户,在企业这里却被低价值使用,压根就无法借助客户的核心价值。

所以回到主题,用人单位要求应聘者拥有一定的行业客户资源,是非常过分的,也是非常短视的,这种单位,根本就不配得到应聘者的关注和重视。当他们向应聘者提出来“你是否有行业资源”或者“你是否有客户资源”时,应聘者第一时间就应该给予回绝。

去你的吧!

这种单位我不稀罕!(MZK)

  老板要求交出客户资源2

前提必须表明的是,公司要求你拿出客户数据是没问题的,是有效的需求。你必须知道一点,客户资料归属于企业的关键商业机密,所有权归企业全部。你受聘于企业,为公司工作,所以你开发设计的客源全是企业的财产,你不可以拒为全部。因而你辞职的情况下公司要求你拿出客源是合情合理的.。

如果你不拿出客源得话,企业可以去人民法院举报你。一旦企业这么做,你必输无疑。最后你还是要拿出客源的,值得一提的是,你很有可能在行业内被“封禁”,那么你之后想在这一领域找个工作得话就不可能了,

换句话说你之后难以在本地区找到工作。由于公司是有办法,也是有方式将你的这类作法通告给其它公司的,那时候你手里即使有客源也没有用,更重要的是你的知名度就臭了。因此你从公司离职的情况下,公司要求你拿出客源没有错,你应当遵守纪律,建议你拿出客源。 已交易量供应的顾客,其资料公司早已掌握了。

因此,企业想要你转交的顾客,关键指还撤单的潜在用户数据信息。 针对潜在用户,在管理制度的企业,其实也早就掌握了。由于业务员早会执行命令,夜里报告结论,随后回访鉴别真假是常规工作。

  

如今企业问你需要客户资料,表明该企业平常管理方法较比较宽松,只需结论,无论全过程。企业要潜在用户的数据信息,目的是在你离职后,转交给别的业务员再次连接与客户沟通,变化为成交客户。

因此,你需要积极转交,以对得起自己拿的薪水和奖励金。实际上,你也没有必要担心,把客户数据落落大方交出来就可以。因为在没和企业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以前,你都能够再次和之前的顾客维持来往,这类网络资源简言之,

无非就是联系电话,和一些相关信息,协作信息内容等,其实是企业与你一共有的,只需合理安排,没有什么很大的难题。并且,现实生活中,实际上许多用户全是选择服务项目他的人,如果这个人走了,或许就跟原企业的协作就少了,乃至没了协作,换句话说你交了,企业还不一定hold受得了。

这样一来,对你后面维护保养、运用,其实是并没有很大危害的。总体来说,你一直在原单位经营的客源,我觉得实质或是所属企业全部,辞职时确实应当上报上去,你就不要那样执着地藏着掖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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